Update 2010.1.19
據彭博新聞社2009年1月19日報導,刻正於香港終審法院審理中的 Nancy Kissel 被控謀殺親夫 Robert Kissel 一案,檢方表示檢方質疑被告對於心智狀態說法的前後不一致,是合理正當的,如果不能使用保釋程序中的資料來詰問被告,不啻是給被告說謊的權利,有害於刑事司法制度之威信。
另外被告的律師Gerard McCoy辯稱被告的先生 Robert Kissel 相信被告在他的飲料中下藥這個證據是「傳聞證據」( hearsay evidence,指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 ),不能被採為證據,因為這會使人對被告要殺害先生的意圖產生偏見。
彭博法律新聞都會提供案件的編號,利用案件編號,即可以自行上網到香港終審法院的網站查詢未來聆訊時間(開庭日期)、性質及估計時間,例如 Associate 於2009年1月19日上網查詢,可以看到這個案件預定於2010年1月20日上午10時聆訊、案件性質為對上訴法院判決之終審上訴 (Appeal from Court of Appeal),另外也可以得知本件原先安排之聆訊日數為3日,但實際使用之聆訊日數已達到5日。有興趣的自己玩一下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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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 Associate 的新年願望是每個月都能有新文章…哪怕是只有一篇也好。
根據彭博新聞2010年1月12日的報導,2003年發生在香港轟動一時的 ”Milkshake Murder” 一案,被控謀殺親夫Robert Kissel的美國太太Nancy Kissel 于2010年1月12日在香港終審法院 (Court of Final Appeal) 展開為期三天的上訴程序,由五位法官進行審理。
這件謀殺案之所以被稱為Milkshake Murder ,是因為Nancy Kissel在案發當時,先給丈夫喝了加了鎮靜劑的奶昔,讓他失去抵抗力後,再用金屬雕像將老公打死。由於老公當時任職於美林銀行,是領優渥薪水的外派人員(Expatriate),住在香港的豪宅社區,因此命案發生後喧騰一時。
這個案子現在維基百科也查得到了,對案件細節有興趣的,google一下就一堆歷史新聞跑出來。
被告Nancy Kissel委任律師為Gerard McCoy,曾在香港城市大學教授法律課程,並有Criminal Evidence in Hong Kong等著作,想來是刑事訴訟的專家。
根據KansasCity.com網站的新聞,被告律師主張檢方不應該引用保釋程序 (Bail Proceeding) 中被告的主張來控訴被告(因為被告在聲請保釋時,是主張心理狀態正常可獲保釋,但在審理中是主張案發時心智狀況沮喪及喪失記憶),如果檢察官能任意引用被告在保釋程序中之主張來攻擊被告,等於被告被剝奪了「不自證己罪」的權利。
被告Nancy Kissel被判無期徒刑,已入監服刑中,上訴結果如何,不久即將分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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