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某個週五,因為當事人半夜被檢察官聲請羈押,讓associate有機會體驗了「夜深人靜」的台北地院。檢察官凌晨兩點多將卷證送到院方,四點開羈押庭,最後當associate步出法院時,已經是清晨六點半,回家不支倒地呼呼大睡,一個美好的週六就這樣泡湯了。
以下是經濟日報 2010.4.30 的報導:
以下是經濟日報 2010.4.30 的報導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