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彭博新聞社2009年1月19日報導,刻正於香港終審法院審理中的 Nancy Kissel 被控謀殺親夫 Robert Kissel 一案,檢方表示檢方質疑被告對於心智狀態說法的前後不一致,是合理正當的,如果不能使用保釋程序中的資料來詰問被告,不啻是給被告說謊的權利,有害於刑事司法制度之威信。
另外被告的律師Gerard McCoy辯稱被告的先生 Robert Kissel 相信被告在他的飲料中下藥這個證據是「傳聞證據」( hearsay evidence,指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 ),不能被採為證據,因為這會使人對被告要殺害先生的意圖產生偏見。
彭博法律新聞都會提供案件的編號,利用案件編號,即可以自行上網到香港終審法院的網站查詢未來聆訊時間(開庭日期)、性質及估計時間,例如 Associate 於2009年1月19日上網查詢,可以看到這個案件預定於2010年1月20日上午10時聆訊、案件性質為對上訴法院判決之終審上訴 (Appeal from Court of Appeal),另外也可以得知本件原先安排之聆訊日數為3日,但實際使用之聆訊日數已達到5日。有興趣的自己玩一下囉。
